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要求,中農穎泰林州生物科園有限公司1萬噸/年微生態添加劑、1萬噸/年GMP獸藥、25噸/年抗菌肽原藥項目(一期工程)竣工環保驗收擬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1萬噸/年微生態添加劑、1萬噸/年GMP獸藥、25噸/年抗菌肽原藥項目(一期工程)
建設單位:中農穎泰林州生物科園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林州陵陽鎮魯班大道東林州產業集聚區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中農穎泰林州生物科園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公司分為南、北兩個廠區,南廠區占地面積5.25萬m2,北廠區占地面積8.33萬m2,1萬噸/年微生態添加劑生產線建于公司南廠區,2290噸/年GMP獸藥項目建于公司北廠區。一期工程(本期工程)建設內容主要為:1萬噸/年微生態添加劑生產線;2290噸/年GMP獸藥項目,GMP獸藥項目建設內容為預混劑生產線,口服液生產線,片劑、顆粒劑生產線,散劑生產線,粉劑生產線。
本項目組成及建設內容見表1。
表1 項目組成及建設內容一覽表
項目組成 | 環評及審批內容 | 實際建設內容 | 與環評 相符性 | |||
微生態添加劑工程 | 發酵車間 52512m2 | 同環評 | 一致 | |||
噴霧干燥車間30012m2 | 同環評 | 一致 | ||||
包裝車間280012m2 | 同環評 | 一致 | ||||
倉庫130012m2 | 同環評 | 一致 | ||||
GMP獸藥 工程 | 粉劑、預混劑車間 | 粉針、預混劑車間 | 2142 m2 | 同環評 | 一致 | |
物料成品暫存間 | 同環評 | 一致 | ||||
原輔料倉庫 | 同環評 | 一致 | ||||
口服液車間 | 口服液車間 | 2975 m2 | 同環評 | 一致 | ||
公共系統 | 同環評 | 一致 | ||||
注射劑車間 | 同環評 | 一致 | ||||
片劑、顆粒劑、散劑車間 | 片劑、顆粒劑車間 | 2800 m2 | 同環評 | 一致 | ||
公共系統 | 同環評 | 一致 | ||||
粉散預混劑車間 | 同環評 | 一致 | ||||
中藥粉碎暫存 | 同環評 | 一致 | ||||
中藥提取車間 | 350 m2 | 同環評 | 一致 | |||
倉庫 | 中藥飲片倉庫 | 8400 m2 | 同環評 | 一致 | ||
成品倉庫 | 2016 m2 | 同環評 | 一致 | |||
包裝材料倉庫 | 同環評 | 一致 | ||||
公用工程 | 6000KVA變電站、配電房700 m2 | 同環評 | 一致 | |||
空壓站200 m2 | 同環評 | 一致 | ||||
循環水站2000 m2 | 同環評 | 一致 |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廢水:生產廢水及生活廢水經“混合調節+厭氧水解+缺氧、好氧+沉淀”處理工藝治理達標后外排至林州產業集聚區污水管網,進入集聚區污水處理廠,經污水處理廠二次處理后進入洹河。
廢氣:(1)微生態制劑包裝工序尾氣經移動式袋式除塵器處理,通過管道導入吸收塔+電暈除塵+光氧催化+吸收塔設施,最終由32m高排氣筒外排。(2)微生態制劑噴霧烘干尾氣袋式除塵器、旋風除塵器收集后的尾氣經吸收塔+電暈除塵+光氧催化+吸收塔,由一座32m排氣筒排放。(3)發酵尾氣:工程微生態發酵過程中會有尾氣產生,每個生產發酵罐及生產車間廢氣由安裝的排氣管道集中收集至吸收塔+光氧催化+吸收塔集中處理后由一根32米排氣筒排放。(4)GMP獸藥工程各車間廢氣:主要產生粉塵的設備配套安裝了不同的收塵設施。(5)本項目乙醇無組織排放包括中藥提取車間乙醇精餾回收不凝氣,和乙醇使用及存儲過程中產生的少量乙醇無組織排放。
噪聲:本工程高噪聲設備較少,主要有風機、空壓機和化工泵等,項目選用低噪聲的設備,將設備置于室內、安裝消聲器、遠離廠界以及加強廠區綠化等降噪措施,減少項目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固體廢物:(1)GMP獸藥工程中藥提取車間中藥提取廢渣屬于一般固廢,由附近農民拉走用于堆肥。(2)GMP獸藥工程各制劑車間廢包裝經倉庫暫存后由提供廠家回收。(3)污水處理站污泥,屬于一般固廢物,可定期撈出后在一座16m3污泥暫存間存放,風干后運往林州垃圾填埋場。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項目的廢水在驗收監測期間污水處理站出口廢水排放pH值, COD、BOD5、懸浮物、氨氮濃度范圍均符合《發酵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間接排放標準》(DB 41/758-2012)表1標準B標準;
(2)驗收監測期間,發酵車間外排廢氣中硫化氫、氨氣、臭氣濃度的排放速率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中相關標準,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符合《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相關要求;驗收監測期間,微生態制劑工程烘干尾氣處理后硫化氫、氨氣、臭氣的濃度范圍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中相關標準氨的排放濃度均符合《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相關要求,工程經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微生態制劑工程烘干尾氣處理后,外排廢氣中顆粒物濃度范圍符合《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7823-2019)表2相關要求。
經監測,本項目無組織排放的乙醇、顆粒物廠界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相關標準。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二級關標準。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文件《關于全省開展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議值的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162號)附件2《工業企業邊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建議值》其他行業相關要求
(3)噪聲: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東、西、南、北廠界監測點噪聲監測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4)根據驗收監測結果計算得出,本項目一期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滿足環評批復中總量控制指標的要求。
四、公示時間
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止(22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七、反饋方式
建設單位:中農穎泰林州生物科園有限公司;林州市陵陽鎮林州市產業集聚區魯班大道8號,郵編456500
聯 系 人:張新華
聯系方式:13837285327
附件:《中農穎泰林州生物科園有限公司1萬噸/年微生態添加劑、1萬噸/年GMP獸藥、25噸/年抗菌肽原藥項目(一期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